不能同时领取。简单来说,它们本质上是为了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收入,但来源和发放方式不同,通常需要进行“二选一”的衔接。
下面为您详细解释:
国家设立生育津贴的目的,正是为了补贴或替代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的产假工资,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。因此,在实践操作中:
给您的建议:
简单记忆:有社保且符合条件,就领生育津贴(单位补差额);没社保或不符合条件,单位必须发产假工资。